
| 公告內容: | 106學年上學期(2017秋季班)赴大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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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」 近40間大陸港澳地區合作姊妹校,每校交換生名額至少2名,機會多多,揚帆啟程!!
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: 1.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 2.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(含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 30%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; 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 3.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。 ※根據「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
二、報名時間:105年11/28(一)起開始申請,本班報名截止日:105年12月30日(五)中午12:00
三、申請文件: 1.申請表 2.學習計畫 3.歷年成績單(須含累計系排名) 4.教授推薦信 5.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※上述第1-2項文件請至連結(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53&m=m115&mm=mm117&tc=7&lang=big5)下載。 路徑:全球處→兩岸交流→學期交換→本校去訪
四、報名流程:
(1)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,紙本表格下載處如下: 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53&m=m115&mm=mm117&tc=9&lang=big5 (2)送交系所資料前,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,線上申請資料點此: (3)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,由系所辦理初審 (4)3月中待審查結果通知; (5)5月底參加行前說明會。 五、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:請至連結(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68)。 如有疑問,請洽承辦人:國際學生組 高小姐 電話:03-5162462;E-mail:mhkao@mx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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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: | 2016/11/29 | |
| 相關連結: | 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1465&lang=big5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