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上學期(2017秋季班)赴大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

 

公告內容 106學年上學期(2017秋季班)赴大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

「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」

40間大陸港澳地區合作姊妹校,每校交換生名額至少2名,機會多多,揚帆啟程!!

 

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:

1.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
2.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(含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 30%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;

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
3.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。

※根據「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

 

二、報名時間:105年11/28(一)起開始申請,本班報名截止日:105年12月30日(五)中午12:00

 

三、申請文件:

1.申請表

2.學習計畫

3.歷年成績單(須含累計系排名)

4.教授推薦信

5.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

※上述第1-2項文件請至連結(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53&m=m115&mm=mm117&tc=7&lang=big5)下載

路徑:全球處→兩岸交流→學期交換→本校去訪

 

四、報名流程:

 

(1)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,紙本表格下載處如下:

   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53&m=m115&mm=mm117&tc=9&lang=big5

(2)送交系所資料前,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,線上申請資料點此:

(3)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,由系所辦理初審

(4)3月中待審查結果通知;

(5)5月底參加行前說明會。

五、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:請至連結(http://oga.nthu.edu.tw/cont.php?id=368)

如有疑問,請洽承辦人:國際學生組  高小姐

電話:03-5162462;E-mail:mhkao@mx.nthu.edu.tw

 

 


 

公告日期: 2016/11/29
相關連結: 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1465&lang=big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