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下學期(2023春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

111學年度下學期(2023春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已開放申請,如欲申請之同學,敬請於8/10(三)下班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進行審核。謝謝。

 

1. 申請作業日程表 :

    11178 : 2023春赴陸港澳交換申請資訊公告

    111810日:系截止收件 (請先繳交電子檔申請資料)

    111818日:本院截止收件

    11195 中午12:00 : 各學院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及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表單,並將相關文件送回全球處

    111912 中午12:00 : 學生須至至線上表單完成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

    9月下旬 : 全球處邀請各學院代表委員參加複審會議決議分發名單

 

 2. 申請對象與資格:

  •  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,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。
  •  前兩學期(110上及110下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(含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 30%,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  •  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。

 

3. 考量疫情影響,彈性調整初審申請件收件方式:同學如不在校內,可先繳交電子檔申請文件,9月到校補繳實體正本等,指導教授簽名先以e-mail同意簽核等,如有其他問題,請與我們聯絡,謝謝。

 

※因應COVID-19 疫情,是否可如期交換,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。

※相關申請資訊公告於全球處網站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31649,r8950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