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公告內容: | 「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收費標準調整案」第3次公聽會於4/28(一)於旺宏館學習資源中心245教室舉辦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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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收費標準調整案」第3次公聽會於4/28(一)於旺宏館學習資源中心245教室舉辦 討論主題: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調整 公聽會流程: 19:00~19:10 主席致詞 19:10~19:25 教務長簡報 19:25~ 交流座談 **現行(102學年度)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收費標準 (一)修習學分數(含教育學程,不含體育)10學分以上,收取全額學、雜費 (二)修習學分數(含教育學程,不含體育)9學分以下,收取學分費。 **規劃調整104學年度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收費標準:
(二)修習學分數(含教育學程,不含體育)9學分以下,收取學分費及雜費,雜費依修習學分比例計算。 公聽會簡報資料如附檔,簡報及其他歷史檔案可連結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主辦單位:教務處 活動聯絡人:洪小姐,03-5719134,e-mail:hyhung@mx.nthu.edu.tw 意見反映信箱:academic@my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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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: | 2014/04/10 | |
| 相關連結: | http://academic.web.nthu.edu.tw/index.php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