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兩岸交流】2016暑期兩岸學術交流,請同學於3/17前提出申請

 

公告內容:  【兩岸交流】2016暑期兩岸學術交流,即日起報名開始

本校自2001年暑期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莙政基金會,即開始辦理兩岸暑期

學術交流活動(統稱),目前合作學校共12所,除最早啟動的莙政項目(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

、復旦大學、蘭州大學、蘇州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)外,另亦擴展出其他項目,包括

岸清華項目(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)、吳大猷項目(合作學校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、哈爾濱

工業大學、浙江大學、西安交通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)、其他項目(合作學校有山東大學

、雲南師範大學)等。

 本交流活動說明會將於105年3月2日(星期三)晚上18:30於旺宏館243室舉行,請同學踴躍參加。
報名連結: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auGee0Jma6m6T13RIRj5CUiIjlao3_QtnO0T0BD-i8k/viewform

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
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學生(不含陸生)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均可提出申請:
1.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4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20%者。
2.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0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40%,社團活動表現優異,經學生

事務處薦者。

二、報名應繳文件:請依序排列,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,1式1份,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

訂,請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1. 申請表
2. 成績證明(須填寫平均成績與名次-班排和系排都要) 
3. 自傳及研習計畫書(A4紙不超過3頁,如有課外活動或特殊表現可一併陳述)
4. 本校專任老師推薦函一封(導師、系主任或授課老師均可);此外,若仍須另採學務處推薦資格

者,必須學務長、副學務長、課指組組長其中一人署名推薦信,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
5. 監護人具結同意函(請另頁-如範例,表示同意子女參加本活動並簽章)

三、申請流程
1. 本班收件截止日:
105年3月17日

2.本學期擬申請2016暑期兩岸專題交流的同學請依循以下步驟:

(1)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,紙本表格下載處如下:

      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933&lang=big5

(2)送交系所資料前,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,線上申請資料網頁如下:

    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E2v1GIjpZ6zLij1vzkiaojrPWMja_BDVahvUHlDrL9Q/viewform

(3)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

(4)3月2日(三)下午18:30旺宏館243室辦理交流前說明會,歡迎同學踴躍報名參加,報名網址如下:

    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auGee0Jma6m6T13RIRj5CUiIjlao3_QtnO0T0BD-i8k/viewform

(4)4月初審查結果通知;

(5)4月20日中午12:30訂於旺宏館253教室辦理錄取說明會。

 

四、如有疑問,請洽全球處綜國際學生組高小姐
e-mail:
mhkao@mx.nthu.edu.tw
Tel: 03-715131 # 62462


 

 

 

 

公告日期: 2016/02/19
相關連結: 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933&lang=big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