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兩岸交流] 1/19開放申請104學年上學期赴大陸港澳交換系所收件截止日為2/24
| 公告內容: |
兩岸交流1/19開放申請104學年上學期赴大陸港澳交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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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申請對象與資格: (根據「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) 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三、申請文件:請由此連結下載 四、報名方式:送紙本文件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。 五、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:由此連結
詳細資料詳: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907&lang=big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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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: | 2015/1/29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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