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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兩岸交流] 1/19開放申請104學年上學期赴大陸港澳交換系所收件截止日為2/24

 

公告內容: 
兩岸交流1/19開放申請104學年上學期赴大陸港澳交換

一、 申請對象與資格: (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)
1.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(不含陸生)。
2.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4(含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 20%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;

   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3.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


二、 報名時間:
1/19(一)起開始申請
         報名截止日:本班訂於
2/24收件載止

三、申請文件:請由此連結下載
  1.申請表
  2.學習計畫
  3.歷年成績單
  4.教授推薦信
  5.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

四、報名方式:送紙本文件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。

五、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:由此連結

 

詳細資料詳: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.php?id=907&lang=big5

 

公告日期: 2015/1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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